代理商政策
相关定义和解释
泰 信
本政策所称“泰信”系指广州市泰禾创信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产品类别定义
授权代理产品类别定义:标准版、企业版、教育版、政府版
代理商类型――Tmailer授权代理商
-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机构,包括系统集成商、安全服务商、软件销售公司等
- 在加入泰信代理体系时,授权代理商需预交邮件系统预付款不低于1万元整。预付款可用于抵充授权代理商在购买标准版系列中的任意一个产品的进货款项。
- 在授权代理商所负责地区内产生最终用户需求1000用户以上产品需求时,作为授权代理只享受此项目销售跟进的优先权,而不具备类似1000用户以下产品销售跟进唯一权。
代理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 代理商作为泰信授权经销商在授权期限内可以使用“泰信邮件授权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邮件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 代理商须如实填写 "合作伙伴注册登记表";为客户服务提供和保证与销售区域相匹配的市场运作能力;维护泰信产品的商誉与企业形象;
- 代理商必须尊重和保护泰信的知识产权,销售合法获得的邮件产品,不将邮件产品复制、仿制后用于商业目的;在协议期限内以及期满三年内,不向任何个人、或公司以及其他第三方泄漏有关泰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情报等商业信息;
- 未经泰信同意,代理商不应与其他企业签定经销同类商品的合同;
- 维护泰信渠道销售政策的价格体系,不以任何形式发布低于邮件产品建议零售价的销售价格,也不以低于限价的价格恶性降价销售产品;
- 在未征得泰信书面同意之前,代理商不应出让、转卖其作为邮件产品经销商的任何权利、义务及其经销商资格;
- 未经泰信公司书面同意之前,代理商不应与泰信的员工个人发生任何经济关系,包括借款、馈赠、调货或有价回收产品等;
- 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在泰信渠道政策的框架内,代理商有权享受渠道级别规定的相应待遇;有权维护自己合法的商业权益。
渠道支持与管理政策
产品价格保护政策
- 产品价格调整保护:
授权代理商自购买并获得商品之日起2个月内,泰信如对商品的价格进行策略性调整,则接到泰信的价保通知后,授权代理商可以凭泰信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泰信办理商品的价保手续。调价的差额不以现金形式结算;在后续提货中使用,用来冲抵货款。 - 产品价格补偿金额的发放:
产品价格补偿金额经双方确认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为货款计入应支付给授权代理商的账户中,授权代理商仅得将差额补偿金额用于购买泰信的产品和服务。
客户保护政策:为了维护代理商的利益,促进代理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泰信实施代理商备案政策。
- 同一区域内如果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授权代理商就某一用户发生竞争的情况,泰信将以各方递交之准客户名单的时间顺序为依据进行处理;准客户名单经泰信审核后方可确认备案成功。
- 代理商在泰信备案客户的有效期为3个月,即:如果授权代理商在3个月内未与该客户产生明确的合作意向(如签订合作意向书、合约等),而同时有其他代理商跟进同一客户,则该客户由其他代理商处理。
- 授权代理商递交的客户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内容:客户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预计开始时间,特别包括能够证明项目合作的文件,如具有双方签字盖章的合作意向书等。
业务区域
- 泰信原则上不允许授权代理商跨区域销售。若授权代理商因业务需求需要在其授权区域内开展销售时,应提前备案。得到泰信的授权方可外区销售。
- 授权代理商的业务区域由《代理协议》确认。
- 授权当代理商收到来自业务区域之外的客户申请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转交泰信,泰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决。
- 对未经泰信许可擅自跨区域销售的授权代理商,泰信将进行警告、降级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的处罚。
渠道支持
市场支持
- 宣传材料
泰信将向代理商提供我们印发产品介绍书和宣传彩页资料。
泰信将向代理商提供品牌宣传灯箱和易拉宝产品(包括X展架)。泰信将向代理商提供精美礼品,以便代理商拓展客户使用。 - 推广支持
泰信除自身在知名网站和合作媒体及行业媒体进行广告投放外,如代理商在行业媒体或当地媒体进行投放或合作,在事先申请获批准后,泰信可提供广告资源支持。
泰信可能安排代理商参加在当地举办的行业性展会,泰信将协助谈定展位并协助代理商以泰信代理商身份参加展会,提供喷绘、展架素材,提供资料等参展支持。
泰信会主动邀请代理商参加举行新品发布会、产品交流沙龙等活动。在活动上,代理商们可就产品技术和销售方法进行互相交流,同时做到厂商与代理商各自品牌提升的效果。
泰信渠道部将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开发方案建议,并为有特殊要求的客户提供推广组合方案和销售方案的支持。
技术支持
- 技术资料
泰信将为代理商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介绍ppt,系统安装手册、产品管理使用介绍、常见问题FAQ等。 - 技术培训
泰信将定期通过邮件方式向代理商提供最新培训资料和技术文档。如代理商有需要,泰信可安排专人上门进行培训课程或技术讲解。 - 技术方案
泰信技术团队可为代理商的每个项目提供最完美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代理商在项目实施过程出现任何技术问题,可随时向泰信提出,泰信工程师将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您的问题。
代理商的奖励政策
授权代理商根据《代理协议》中的要求按月对相关指标进行分解,泰信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对所有授权代理商进行考核及奖励。
奖励政策
考核周期:泰信业务季度
- Q1从1月1日零时开始至3月31日23时59分;
- Q2从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3时59分
- Q3从7月1日零时至9月30日23时59分
- Q4从10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3时59分
考核指标
- 业务季度软件销售额、业务季度软件销售任务完成率
- 业务季度软件销售任务完成率=业务季度实际软件销售额/业务季度计划软件销售额*100%
考核结果
当季度指标完成率低于70%,泰禾创信将对代理商提起警告,次季度指标完成率仍低于70%时,泰禾创信有权对代理商进行降级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考核奖励
- 计算方式:
授权代理商在2008年累计进货额10万以上;享受5%的返点;累计进货额达到20 万以上,享受8%的返点;累计进货额达到40万以上,享受10%的返点;
备注:进货额不包括大客户项目(500用户以上产品)及泰禾创信给与的特价单。 - 发放方式:
业务年度结束后十五日前,泰信以专函形式将年度奖励对帐单发给授权代理商确认,代理商须于当月二十五日前确认完毕,授权代理商仅得将年度奖励用于购买泰信的产品和服务。支付方式视各个授权代理商区域而定。
授权代理商退出机制
授权代理商在协议履行期间,由于种种原因而退出泰禾创信代理体系的,视不同情况给予补偿。
授权代理
无论各种原因都无任何补偿。
存货处理方式
对于按程序退出泰禾创信代理体系的授权代理商,其自身的存货处理需提前告知泰禾创信。泰禾创信无帮助授权代理商销售存货的义务,但有告知其他授权代理商存货销售信息的义务
有效时间
本政策执行时间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泰禾创信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